发布时间:2019-01-12 浏览:1474次
在生产性物料采购中,涉及到零部件采购的比重很大,零部件的生产离不开成型模具
很多的模具如注塑模具、金属特种成型模具往往都是价格昂贵且开发周期漫长,在采购合同谈判过程中,大部分的内资企业认为采购方处于强势地位,往往都会要求供应商承担模具的开发费用,好像不让供应商出钱开发模具就是吃了大亏似的,其实供应商不不傻,羊毛出在羊身上,费用还会分摊在产品的单价中,或在其他地方找回模具成本。
但因为费用的问题导致模具的所有权与处置权出现了模糊,为正常的生产带来很大的风险:
在后期的合作过程中一旦出现了问题,模具的归属权与处置权问题变得非常棘手,导致了生产的中断,延迟了交付,影响了业务。
在世界500强制造企业中,绝大部分企业的询价单都是结构式的询价单,要求所有的供应商按采购方的询价单成本格式进行填写,这其中特别会分列出模具的成本结构与模具的使用寿命。
世界500强制造企业对模具的所有权、处置权、知识产权等看的十分重要,在签订零部件产品合同的同时会签订:
模具的采购合同
采购合同中明确了模具费用由采购方承担,模具的所有权与处置权归采购方所有。
模具的租赁合同
由于合同的所有权归采购方所有,所以采购方会以无偿租赁的方式租给供应商使用,但供应商有妥善保管和维护保养的义务。
合作双方在后期的合作过程中,任何因为采购战略调整而带来的合作变化,模具都牢牢的控制在采购方的手里,采购方随时可以将模具拉走,放到其他供应商处进行生产,规避了很多的采购供应风险。